个人数据处理协议
本文件(「协议」)规定 CephCalc 的权利人(「受托处理方」)处理患者及其他第三方个人数据的条件。该等数据由用户(医疗卫生专业人员、医疗机构或其授权代表;「数据控制者」)置入「CephCalc」软件。
1. 总则
1.1. 本协议是 公开要约 的组成部分,自承诺要约并将患者数据置入本服务时适用。
1.2. 受托处理方不确定患者数据的处理目的或法律依据。数据控制者确定目的、取得同意(或依据其他合法事由行事),并对处理的合法性负责。
1.3. 受托处理方提供技术基础设施(托管、存储、备份、计算),并按第152-FZ号联邦法第6条根据数据控制者的指示行事。
1.4. 用户(专业人员)本人个人数据的处理适用 隐私政策 及 个人数据处理同意。
2. 操作与目的
2.1. 对数据控制者置入的数据,受托处理方可以进行:收集、记录、组织、存储、更新、检索、使用、向经授权的次级受托人传输(提供、访问)、匿名化、封锁、删除、销毁,无论是否使用自动化。
2.2. 按数据控制者指示的目的:
- 提供服务功能(患者病历、计算、报告、PDF、三维分析及相关模块);
- 保障数据的完整性与可用性;
- 备份与灾难恢复;
- 应数据控制者请求提供技术支持。
3. 数据类别
3.1. 范围由数据控制者在填写病历和上传材料时确定。可以包括:患者姓名与标识符;出生日期与性别;联系方式(如录入);医学影像;计算与报告结果;健康信息(特殊类别),且仅限于数据控制者置入的内容。
3.2. 受托处理方不索取超出服务功能的患者数据,也不将其用于自身目的(营销、销售、服务运行之外的分析)。
4. 安全
4.1. 受托处理方采取与风险相称的法律、组织和技术措施,包括访问控制、安全通道、备份、日志和内部控制。
4.2. 细节见 隐私政策。
5. 次级受托人
5.1. 受托处理方可以将处理委托给经授权的次级受托人(托管、Prodamus、邮件与基础设施),但仅限于本文件和隐私政策所述目的,并遵守第152-FZ号联邦法。
5.2. 除技术上必要且法律允许、并遵守第152-FZ号联邦法的情形外,不故意对患者数据进行跨境传输。
6. 存储地点
6.1. 置入本服务的数据在俄罗斯联邦境内的服务器上存储和处理,但受托处理方在遵守法律变更基础设施时另有明确通知的除外。
7. 期限与销毁
7.1. 处理在数据控制者使用本服务期间持续,直至按要约、隐私政策和数据控制者的请求完成销毁。
7.2. 患者数据删除、账户删除或协议终止时,受托处理方按隐私政策销毁在用系统中的记录。备份副本可短暂留存(通常至多 90 个日历日),轮换时不恢复已删除的数据。
7.3. 法律要求或为保护其权利时,受托处理方可以保留匿名化记录或最低必要记录(例如付款数据)。
8. 数据控制者的义务
8.1. 数据控制者保证,其处理患者个人数据并向受托处理方传输具备合法依据,包括遵守适用的医疗保密和个人数据法律(适用俄罗斯法律时,包括第323-FZ号联邦法第13条和第152-FZ号联邦法);保证数据准确;并遵守专业与医疗规范。
8.2. 数据控制者不得将使用服务功能所不必要的数据置入本服务(数据最小化),在可能时使用去标识编号代替患者的直接个人数据,并不得与第三方共享账户凭据。
8.3. 对患者或主管机关的请求,由数据控制者直接应对。受托处理方在服务能力和法律范围内提供技术协助。
8.4. 受托处理方不核实、也没有义务核实数据控制者所持有的患者同意或其他合法依据。在服务界面中建立病历或上传材料时的确认,记录的是数据控制者的确认,不能替代法律要求下取得患者同意。
9. 责任
9.1. 数据控制者对非法确定目的或依据承担责任,包括与医疗保密有关的违规。受托处理方在要约和法律设定的限度内,对处理违规承担责任。
9.2. 要约中对受托处理方的责任限制,在强制性法律的前提下适用于与处理有关的索赔。
10. 变更
受托处理方可以公布新版本以更新本协议。除写明较晚的生效日期外,自公布时适用。
11. 受托处理方信息
Denis Timurovich Usmanov, Sole Proprietor
- 纳税人识别号(TIN): 026705193002
- OGRN / OGRNIP: 325169000137714
- 电子邮箱: support@cephcalc.com